专家形象解读物权法
【关键词】 物权法
法律要点物权法规定:“国家、集体、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。”这是我国首次明确将保护私有财产写进法律,将其和保护公有财产并列,是物权法最大突破之一。
重大意义这部法律历经了13年的酝酿和广泛讨论,创造了中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最多的纪录,被认为对于推进经济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都有着重大意义,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,政治文明迈出了重要一步。
昨天上午,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,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。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,最终在这部法律中得以明确。法学专家认为,这部法律的通过,标志着中国民法典向诞生迈出关键一步。
作为我国民法系统中最基本、最重要的法律,《物权法》备受瞩目,它与每一位国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。为此,本报记者邀请我省法律专家、资深律师和法官对物权法进行详解,告诉你生活中应当知道的物权概念和法律规定。特别感谢河南财经学院教授、法学博士徐强胜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研究室主任曹媛媛、金水区法院研究室主任林宇锋以及资深律师赵万军、段建国、冯建华等人提供帮助。
【第一解读】 16个你必须知道的物权概念
1.物权
生活例子:简单说,一头牛属于你,你可以让它耕田拉车,或租给邻居,也可以卖掉或杀掉吃肉。你有权随意处置这头牛,这些权利任何人无法干涉。
法律解释:物权就是自然人、法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。包括所有权、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。《物权法》主要回答三个问题:财产属于谁,谁是财产主人;他对财产享有哪些权利,别人有怎样的义务;怎样保护物权,侵害物权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。
2.所有权
生活例子:你拥有一套房屋,你可以自己住,或者出租后收房租,也可以卖给别人或赠送给朋友。这就是你对这套房子的所有权。“物”的主人对它享有一切处分权。
法律解释:所有权包括占有、使用、收益、处分的权利。所有权是一种最充分的权利,是一种绝对的权利。
3.用益物权
生活例子:张三租用李四的临街房开一家饭馆,张三可以在临街房里做饭菜、招揽客人并挣钱,他享有对所租房屋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的权利,但他没有处分权,不能把房子卖掉。也就是说,张三拥有的是房屋的用益物权。
法律解释:主要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,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享有占有、使用和收益的权利。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地役权等。
4.担保物权
生活例子:甲向乙借30万元,以其价值20万元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,还将一辆价值3万元的面包车作质押担保,剩下7万元丙愿意作为担保人。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,甲还不起钱时,乙可以要求丙替甲还7万元,丙还款后可向甲追偿。
法律解释:担保物权指在借贷、买卖等民事活动中,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。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。包括抵押权、质权和留置权。
5.动产
生活例子:张三卖给李四一头猪,双方约定让李四先将猪拉回家,第二天上午送800元购猪款。不料当晚下大雨,雷电将猪击死。李四只能自认倒霉,他应该对猪的死亡承担责任,因为猪的所有权已交付而发生转移。
法律解释:顾名思义,动产指可以活动的财产。动产所有权的转让和动产质权的设立等,自交付时发生效力。除了房屋等以外,一般物体都属于“动产”。
6.不动产
生活例子:甲和乙签订合同,把一套房屋以18万元卖给乙,但甲一房两卖,又把房子以20万元卖给丙,并且和丙到房管局进行了变更登记。尽管甲乙合同在先,但丙仍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。因为房屋是不动产,以登记为准,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。
法律解释: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。不动产的新主人,必须履行登记手续。此外,船舶、航空器、机动车主人的变更也参照不动产。除有相反证据外,谁的名字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写着(如房产证),谁就是该不动产的主人;谁占有不动产,谁就是该不动产主人。
7.公示
生活例子:张三要把一套房子卖给李四,必须到房管局进行房主变更登记。
这是“公示”的一种,法律规定,在房主变更后,李四就是房屋的新主人,他可以随意处置房子。
法律解释:指确认物权设立、变动的依据,如登记。物权公示是为了让他人清楚地知道谁是权利人,以保护物的主人和交易相对人。
8.共有
生活例子:甲乙出资30万元经营一家酒店,其中甲出资10万元,乙出资20万元。两人属于按份共有,应按照出资比例对房屋享有处分等权利。如果甲想卖掉自己的那份,乙可以优先购买。
法律解释:指两个以上(包括两个)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对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,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。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权利;后者则共同享有全部权利。
9.建筑物区分所有权
生活例子:张三住在一栋22层住宅楼里,对于电梯、过道、绿化地带等共有部分而言,他和全体业主一样共有,有权利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;对于自家120平方米的房子,张三享有所有权,可随意处置。
法律解释:随着住宅商品化,建筑物向多层、高层发展,一栋高楼通常为众多住户所有,这种现象就是建筑物区分所有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,住户对自己的住宅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,对高层建筑中的电梯、过道等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。
10.孳息
生活例子:甲在村口看见一条流浪狗,就用骨头诱惑回家拴起来养着,半月后生了两只小狗。一个月后,乙找上门来,说他是狗的主人。这时,甲必须把原物和孳息(狗为原物,小狗即天然孳息)都归还给乙,但可以向乙索要一些饲养费用。
法律解释: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。前者指母牛生的小牛、果树上结的果子等;后者指银行利息、房屋租金等。天然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得,没有用益物权人的,由所有权人取得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对于法定孳息,当事人有约定的,按约定;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,按照交易习惯。
11.相邻权
生活例子:张三和李四是邻居,两家房子紧挨。为盛放红薯,张三在自家院内挖了一个红薯窖,但由于紧挨院墙,挖得太深,导致李四家的房子出现裂缝并倾斜。双方闹上法院,最后法院判张三把红薯窖填上,还适当赔偿对方2000元。这就是典型的相邻权纠纷。
法律解释: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。日常生活中,一般会因通风、采光、排水等相邻问题发生纠纷。
12.地役权
生活例子:甲工厂原来有东门可以出入,后想开西门,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。双方约定,甲工厂每月向乙工厂支付1000元使用费,乙工厂允许甲工厂员工通行。这时,甲工厂即取得了“地役权”。
法律解释:指因通行、取水、排水等需要,通过签订合同,利用他人的不动产,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。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。当事人要求登记的,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。不登记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13.抵押权
生活例子:甲向乙借10万元,为了让乙放心,甲以自己的轿车作为抵押,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。此后,甲将轿车卖给了丙,无论丙是否知情,如果甲不还钱,乙仍然可以要求法院将车追回拍卖还账。
法律解释:为担保债务的履行,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,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,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。
14.质权(质押权)
生活例子:张三向李四借钱10万元,并且把一幅名画交给李四保管,声称如果半年后不还钱,该画任由其处置。这就是质押。如果到期不还,李四可以将画卖掉。
法律解释:为担保债务的履行,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,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。其前提是,出质物必须转移至债权人占有。
15.留置权
生活例子:张三的汽车轮胎爆了,汽修厂修理好后通知张三来取车,但张三不愿意掏500元修车费。这时,修理厂把张三的车扣下,非要张三交钱后再开走。汽修厂行使的就是“留置权”。
法律解释:指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扣留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,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。
16.善意取得
生活例子:甲借来邻居乙一辆自行车后,把车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丙。如果丙不知该自行车是甲借来的,而卖车时,甲又称这是自己的车,那么丙就属于善意取得。乙只能向甲索要赔偿。
法律解释:指为了保护正常交易而设立的一项法律制度。但对于不动产和汽车等物的交易除外,它们以登记的主人名字为准。
【第二解读】 7个你应当了解的物权法热点
1.私有财产同样不可侵犯
法律规定: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、房屋、生活用品、生产工具、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。私人合法的储蓄、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。国家依法保护私人的继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。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、哄抢、破坏。
专家解释:这是我国首次明确将保护私有财产写进法律,将其和保护公有财产并列,是物权法最大突破之一。虽然以前也保护私产,但主要提“公有财产不可侵犯”,并着重突出保护公有财产。
2.住房用地满70年自动续期
法律规定: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,依法律规定办理。
专家解释:按照土地法等规定,老百姓的房子只能有70年使用权,70年后咋办?物权法明确了“人有恒产”,可以续期,具体办法稍后会出台��这也是物权法最大突破之一。
3.明确业主与物业的几个争议
法律规定:建筑区划内的绿地、道路、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、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,属于业主共有,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、绿地或明示归个人的除外。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,其归属由当事人约定;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属于业主共有。
专家解释:物业公司该不该对地面停车位收费?近年来,这些权属问题引发不少冲突事件,非常有必要以法律形式将其明确。
4.业主有权随时“炒掉”物业公司
法律规定: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,选举业主委员会。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,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人管理。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,业主依法有权更换。
专家解释:大家都知道,业主是雇主,物业公司就好像保姆,可偏偏现实中这一保姆比老板还厉害,这是不正常的现象,说明相关法律的不完善。
5.征收私房要保证老百姓“居住条件”
法律规定:征收单位、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,应当给予拆迁补偿;征收个人住宅的,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。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,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,并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,保障农民生活。
专家解释:这从侧面体现了国家对个人私有财产的保护。
6.邻居“阳光权”受法律保护
法律规定:建造建筑物,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,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、采光和日照。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、排水、通行、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,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;造成损害的,应当赔偿。
专家解释:这是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写明“居民享有阳光权、通风权”,以前都是按相邻关系处理,体现了对百姓民生的关注。
7.与传统道德相背的“拾金有偿”
法律规定:领取遗失物时,应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费等必要费用。如果主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,领取时应当按照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。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,无权请求保管费用和报酬。
专家解释:举例说,张三有一张价值30万元的唐伯虎名画,但不慎丢失,刚好被李四捡到。张三在报纸上悬赏2万元。这时,李四把画送来,张三必须按照承诺支付2万元报酬。如果张三找上门来,李四不愿还,后来俩人闹上法院,李四就应当归还遗失物,并且张三不用给他任何费用和报酬。虽然拾金有偿不符合传统道德规定,但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。